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因为他知道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作为奖励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学习好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可是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当然 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彼尔人缘很好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并且不设上限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德国有很多荒唐 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他的机票和饭费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对他说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被拒绝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理由是,
